陕西省2011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7-01    来源:审计处     点击次数:

陕西省2011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夯实三个基础,狠抓五项重点,全面推动陕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夯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三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文化进校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行风建设、搞好教育内审等五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监督和检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和中省决策部署在我省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

2.加强对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完成教育厅2011年《实施意见》任务分工中由纪工委牵头及协办的各项工作。加强对我省承担的六个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和我省确定的十个重点工程项目、十个改革试点项目、重点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教育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结合教育厅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2011年度委、厅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和部署落实。

3.加强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任免、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标、评优评先、大宗经费支出等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虚报冒领国家助学金、清理小金库等监督检查;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高校招生监督;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科研经费使用和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4.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推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水平,切实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的水平,切实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切实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水平。

5.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的意见》,2011年底前全省高校全面实施党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廉政。

6.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健全党内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三、加强制度创新和落实,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7.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在干部任用、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产业等重点领域的反腐倡廉制度。

8.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做到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进行廉政论证和评估,将廉政要求体现在政策制度之中,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9.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执行的惩戒性规定,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制度的实效性。

四、贯彻落实三部委《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

10加大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三部委《意见》的规定和要求,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核心,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

1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意识,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12.扎实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深化有关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陕西省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省属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工作;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部委《意见》工作情况进行巡查。

五、以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

13.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继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岗位教育、示范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思想防线。

14.积极开展党纪国法、财经纪律、工作纪律教育。对管钱管物管人的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形式,做到反腐倡廉教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15.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校)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廉政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于师德师风、学风考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弘扬校园清风正气。

六、以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保持反腐败工作高压态势

16加强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和要求,认真接待、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台账和信访回馈、限期结办制度,健全完善重要信访案件督办、案件线索协调管理和查处机制。

17.加强办案工作。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招生考试徇私舞弊以及基建工程建设、教材、物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等案件。

18.加强对案件的剖析和通报工作。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制度上存在的缺陷,既要做好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又要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七、以加强行风建设为重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9.加强对大中城市中小学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市、县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组织对《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坚持春秋两季开学教育收费拉网式检查,坚决查办乱收费行为,确保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20.大力推进各类学校的学风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坚决治理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学术失范行为,把学风、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全过程。

21.加大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和收费行为,2011年秋季开学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22.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市场监管。规范使用行为,修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代收费及教辅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群众经济负担。

23.建立群众举报反映教育行风问题的通报督办机制。定期分析梳理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情况,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督办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八、以教育内审工作为重点,加强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

24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协调有关方面对64所高校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有关民办高校进行法人财产评估,努力实现教育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促进省属高校加强财务管理。

25.积极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进一步做好高校和厅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基建工程审计等工作。

26.开展高校和厅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按照审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各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和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经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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