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两校区资源整合工作的安排及院审通2016 2号《关于对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资产财务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文件精神,审计处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4月1日至4月11日,对陕西机电工程学校截止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财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是在上级已委托陕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校资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工作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进行的,提出审计建议3条。
上一条:我处完成对校工会2015年财务收支审计 下一条:我处开展对2名处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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